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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管治

 
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

  1. 目的

  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(「本政策」)載列達致本公司董事會(「董事會」)成員多元化而採取的方針。

  2. 適用範圍

    本政策適用於董事會。本政策不適用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僱員的多元化政策。

  3. 政策聲明

    本公司承認並深信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對本公司有所裨益。一個真正多元化的董事會應包括並善用董事於不同技能、地區及行業經驗、背景、種族、性別及其他素質等方面。在制定董事會成員的最佳組合時將考慮上述的不同範疇。所有董事會成員之任命均以用人唯賢為原則,並考慮多元化(包括性別多元化)。

  4. 可計量目標

    董事會成員人選將會根據多個不同的多元化層面為基準,包括但不限於性別、年齡、文化及教育背景、專業經驗、技能、知識及任期。董事會成員的最終委任將以用人唯賢為原則,同時會考慮有關人選將可為董事會帶來的貢獻。

  5. 監察及匯報

    提名委員會將每年在本公司年報內《企業管治報告》中匯報董事會依據多元化層面的組合,並監察本政策的執行。

  6. 檢討本政策

    為確保本政策行之有效,提名委員會將於適當時候檢討本政策。提名委員會將會討論任何需要對本政策作出的修訂,並向董事會提出修訂建議,以供董事會考慮及通過。